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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感情丰富的火星人。我爱吃粉丝和看鲍鱼。我常听英伦摇滚,酷喜朴茨茅斯传统曲目《红灯记》。我随身带2颗鹌鹑蛋,1枚戒指。鹌鹑蛋用来扮超人,戒指本来是送给她的。
这个文章是写给她的。这个文章本来不需要写。 莫名的相识、莫名的离开、莫名的重逢、莫名的~~永远不再回来。 恋是蜜糖,爱是蜜糖加点黄莲。泪和痛都占全、功德完满,就可以去见乔治贝斯特了。其实散落着的某某段文字中是她,只是她。 完美嘛,就是不再把她捧在手心,只...... (查看原文) 2008-06-27 21:53 |